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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“鉴” | 从“被害人”变成被告人

被害人任某报警说,莫某在咖啡吧内拿玻璃杯打了他的头,并划伤了他的手臂。但莫某却极力否认,称当时自己一直在咖啡吧外打电话。双方各执一词,案件似乎陷入了“罗生门”。在审查案件时,检察官发现被害人任某左上臂至左前臂这处23.5cm创口存在异常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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